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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为犬立法“公理婆理”兼听

2000-10-07 来源:生活时报 新华社 我有话说

厦门市民中一部分对养犬扰民“公说公有理”,而不少犬的主人对此又“婆说婆有理”。近日,正在主持《厦门市限制养犬管理办法(草案)》制定的厦门市法制局索性把“公”、“婆”召集到一起,就这一地方性法规的制定举行了一场近四十名市民出席的立法听证会。

持不同观点的市民对养犬的如下规定异议不大:养犬要由公安部门负责审批发放《养犬许可证》;要由畜牧兽医部门对犬进行疫病检查和疫苗接种;每户只能养一条犬。允许犬出门,但要由成年人牵领、看管、及时清除犬的粪便和呕吐物。限养区内有许多公众文化娱乐场所不允许犬进入,包括公交车和公共巴士、党政机关及学校、儿童活动场所;影院、博物馆、体育馆、游乐场;饭店、商店、市场、医院、候车厅、候机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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